本文將從科技管理創新角度,圍繞科技創新引領環保產業發展的目標,提出了構建促進先進環保技術廣泛應用的環境治理體系,推動建立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環保技術創新體系,以及加強生態環境技術成果的供給、集成和轉移轉化等對策建議。
推動環保產業科技創新的科技管理對策建議
科技創新是環保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核心驅動力,是美麗中國目標順利實現的重要支撐。《關于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指導意見》(發改環資〔2019〕689 號)提出,要加快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深度融合、基礎設施和服務體系完備、資源配置高效、成果轉化順暢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關于深化生態環境科技體制改革 激發科技創新活力的實施意見》(環科財〔2019〕109 號)明確,要重點完善科技創新能力體系建設,打造高水平科技創新平臺,優化科研立項,落實科技成果轉化政策,構建支撐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科技創新格局。
為促進環保產業高質量發展,亟需加強環保產業發展的科技支撐,提升產業發展水平。當前,環保產業迫切需要聚焦科技創新能力提升,構建以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的路徑。科技部在 2019 年全國社會發展科技創新工作會議上指出,要統籌推動重大科技突破和技術成果轉移轉化,加強社發科技創新,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施三個污染攻堅戰、推動社會治理和治理能力建設提供系統支撐。創新管理手段、強化管理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是推動科技創新的重要抓手。為進一步提升環保科技創新能力并帶動產業發展,從加強科技管理角度,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一、構建促進先進環保技術廣泛應用的環境治理體系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為深入落實有關會議精神,生態環境領域,也迫切需要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受到市場環境的限制,具有較高創新水平、但尚未大規模應用的先進環保技術目前應用和推廣難度較大。為提升環保產業的總體科技水平,首先要探索構建促進先進環保技術廣泛應用的環保產業政策、環境標準體系和環境治理模式,為新技術、新裝備等提供鼓勵應用的政策環境,并選擇基礎條件較好和創新發展意愿較強烈的地區先行先試,以逐步改觀地方政府重工程輕技術的局面。
產業政策方面,完善有利于先進環保技術推廣應用的引導政策體系。一方面,建立環保技術第三方評估體系。技術評估和鑒定是環保科技創新的必要環節,可信的第三方評價有利于增加政府和市場對創新技術的信任度,增大創新技術被應用單位采用的機會,但目前是該領域的缺失環節。國內目前普遍缺乏能夠對環境技術進行識別、鑒定的機構。建議政府加強環保技術評估體系建設,引導一批專業化機構對環保創新技術進行鑒定、評估,并與需求端進行對接。另一方面,政府層面制定重點創新產品、技術創新首臺套裝備等先進技術裝備的引導推廣政策,在政府主導的公益工程中先行先試,為創新產品應用提供友好的政策支持。另外,鼓勵作為應用方的企業優先采用環保先進工藝,對于引進新工藝進行試點的企業給予稅收優惠等獎補和激勵政策,引導企業增大對先進環保技術的投資。
標準體系方面,加快構建綠色技術創新標準體系,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和技術產業化水平。中國的環保產業總體規模偏小、行業集中度較低,90%的企業是小型企業,缺乏技術創新能力[5]。為推動環保行業科技進步,引導創新能力強的優勢企業,通過產學研合作制定各環保技術領域的技術標準、規范和指南,為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提供指導,帶動全行業的整體進步。優先完善水、氣污染防治和土壤修復領域的技術標準體系,加快制定低碳經濟、清潔生產等領域的技術規范。
二、推動建立環保技術創新體系
推動建立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環保技術創新體系中國的環保企業作為創新主體,產業技術和設備基礎仍較薄弱,科技創新水平較低,轉化創新成果動力不足,產學研結合不緊密,技術開發投入不足,需進一步加強培育企業創新能力。進一步強化企業的創新主體作用。落實《關于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的“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支持的綠色技術研發項目由企業牽頭承擔的比例不少于55%”的要求,加強支持引導有創新能力的企業牽頭承擔有關國家項目,促進企業創新能力提高,并加強相關技術集成應用。
加強產學研合作與深度融合。從國家重大需求出發,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相關重點專項科研項目指南的編制機制,引導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協同編制,避免技術研發與應用脫節;增加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鼓勵企業主動了解高校、科研院所的創新成果,并對符合企業發展需求的成果進行轉移轉化,形成生態環保科技創新共同體;優化重大生態環境科技集成示范項目的實施和管理,在申報、實施中充分發揮地方科技、環保管理部門的作用,引導地方加強政策管理創新與科技創新的協同。
三、加強生態環境技術成果的供給、集成和轉移轉化
中國高水平生態環境創新成果的源頭供給依然不足,創新成果轉移轉化路徑仍不順暢。新時期,應堅持以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四個面向”作為方向指引,提升科技創新能力,以高水平的創新成果,支撐環保產業高質量發展,助力建設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
加強部署建設重大科技創新基礎設施。圍繞生態環境關鍵技術領域,加快建設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等重大科技創新基礎設施,增強“前瞻性”“卡脖子”技術的源頭供給。《科技部關于印發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建設工作指引的通知》(國科發創〔2017〕353 號)》中明確,要在“十三五”期間布局建設若干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在生態環保等國計民生重要領域,也要加強這類重大科技創新平臺的建設,從源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
推進生態環境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探索建設生態環境技術中試基地,加強技術集成、中試和示范,加快創新技術的產業化進程。引導建立環保龍頭企業牽頭,優勢高校、院所、企業特別是上市企業與相關投資公司產學研結合的全國環保產業技術創新聯盟,促進全國環保科技創新活動交流、合作。編制生態環境技術成果轉化推廣目錄,引入金融資本加強科技成果轉化,推動綠色技術成果與金融資本結合實現產業化。引導建立政府參與、產學研結合、市場主導的環保科技創新平臺,匯聚人才和市場資源,推動先進環保科技成果快速轉移轉化。(作者:馬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