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區作為人類對于地表以及地下自然資源發掘、開采最頻繁,人類活動干擾最大,人與自然沖突矛盾最激烈的地表類型之一,無疑需要得到更多關注。本文主要對當前國內外基于EOD理念所進行的生態修復項目進行研究分析,總結其一般“礦山修復+文旅”的策劃流程與具體措施。
礦山開采帶來的環境問題往往具有影響時間長、范圍廣、修復難度大的特點,一旦資源消耗殆盡,曾經開采過的區域往往會陷入經濟和社會價值的雙重低谷。因此礦山修復工作已經逐漸成了礦產資源開采全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礦山生態修復的目的是借助大自然的力量,以及人為的手段來改善礦業的生態狀況,同時也是為了解決因為煤炭開采造成的地質災害、農田污染以及森林覆蓋率下降的各種生態問題。這項工作的目標不僅是使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到開采前的穩定狀態;還要使損毀的土地得到復墾利用,生態系統的功能得到恢復和改善;或引入市場要素,對礦山開采地區進行EOD導向的再開發利用。近年來,為了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兩山理念,中央政府帶頭積極投身環境保護工作,大力開展了礦產資源的綜合治理,并不斷加大了環境保護力度。在這一環境下,礦山生態修復理念、涉及范圍、修復目標及修復手法都得到了極大擴充與拓展。
為了改善礦山地質環境,我國政府發布了一系列有助于恢復和治理的政策文件,包括《關于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快建設綠色礦山的實施意見》以及《關于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推進礦山生態修復的意見》等。這些文件既為礦山生態恢復提供了全面的政策指引,也為當地實施生態恢復措施提供了堅實的法律基礎和強大的制度支撐。通過實施這些政策措施,我國部分地區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已經取得了顯著的成效,許多礦山地區的地質環境得到了有效改善,土地復墾和植被恢復工作也在穩步推進之中。同時,這些措施也對礦山所在地區的環境、經濟等注入了新的活力,促進了當地經濟的轉型升級,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了有力的支撐。然而,礦山生態修復工作仍然面臨著諸多挑戰。為了有效解決礦山生態問題,應該加強對修復技術的運用,并且建立完善的市場機制,以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本參與到礦山生態修復中來,從而實現政府、企業和社會三者共同努力的局面,推動礦山生態修復的可持續發展。

一、國內外發展現狀
1.1 EOD 礦山生態修復應用
1.1.1 總體框架及技術路線
EOD 模式,即生態導向的發展模式,是一種將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緊密結合的發展策略。該模式起源于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的全球趨勢,旨在通過生態修復、產業融合等手段,實現區域生態平衡與經濟的協同進步。在全球范圍內,EOD模式已成為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概念。據目前學者的研究以及政策要求、現有EOD礦山生態修復項目的經驗可知,礦山生態修復治理項目需經過現狀調查、問題診斷、可行性分析、EOD符合性分析、建設規劃、建設實施和運營管理等多個階段。項目可由項目公司或若干子項目公司分別承擔不同階段的工作,并以產業項目收益、廢石拍賣收益、資產增值收益和新增碳匯收益等覆蓋項目投資[3]。政府可提供缺口性補貼及財稅支持,金融機構也可提供貸款支持。為了促進可持續的社會經濟發展,我們應當努力建立一個可靠的、可行的、有效的長期機制來維護我們的生態系統。譬如精心審查礦山的土地使用情況,編寫完善的規劃和執行計劃,嚴格遵守相關的技術標準等等。此外,我們還應積極推進對外的招商、投融資活動,以及創造一條可持續的、有益于社會的綠色經濟產業鏈。
當前,國內外對于EOD模式的探索與實踐正逐步深入。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政策逐步落實,在我國各地面對礦坑開采帶來的生態問題,EOD文旅項目的興起為地區轉型發展提供了新的思路。通過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和社會參與,EOD文旅項目不僅為這些地區帶來了生態修復的新機遇,也為旅游產業的創新發展注入了新活力。
1.1.2 我國礦山生態修復進展
我國礦山生態修復活動具有明顯的階段性特征,最早可追溯到20世紀50年代,最開始主要以自發性的、零散的造田植樹活動為主,沒有相關規劃和制度要求;直到20世紀80年代之后,我國開始出臺與其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文件,1989年《土地復墾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頒布,標志著我國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正式步入法治時代;21世紀以來,學者們從地質學、工程學、生態學等不同領域對礦山環境開展了多學科、多角度的深入研究,修復治理模式逐漸清晰[1]成熟。在生態文明建設穩步推進的大背景下,礦山生態修復工作的理念與內涵也在不斷升華,2021年4月國務院發布的首批 36個EOD模式試點項目中,涉及礦山生態修復治理的有4個,分別在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江蘇省與安徽省,這些地區的礦山資源可持續利用技術,促進了自然資源的循環利用,為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奠定了扎實的基石。“礦山生態修復+”的理念已經被廣泛采用,使得生態和產業的發展變得更加緊密。第二批試點項目于2022年4月公示,其中有9個涉及礦山生態修復,分布在8個不同省份,基于EOD模式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持續拓展。在實施生態修復工作成為當務之急的現實環境下,研究礦山生態修復工程邏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這對于推動廢棄礦山生態修復工作的進展具有深遠的意義。經過對國內外礦山生態修復項目的研究和分析,我們可以從中獲得寶貴的經驗教訓,并將其應用于我國廢棄礦山的生態修復的工作之中。
1.1.3 國內礦山EOD生態修復應用
“南京湯山礦坑公園項目”的建設利用南京湯山廢棄礦山、未利用地、荒地進行開發建設,以“生機,生長,生息,生活”作為該項目的主導理念,以湯山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為依托、以產業升級和生態修復為契機,打造集會議、休閑、度假、康養為一體的生態旅游休閑目的地[5];“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某師西山新區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項目”旨在修復西山新區采煤沉陷區,并將其轉化為產業項目建設基地。通過對礦山存量建設用地的修復和流轉使用獲得經濟收益,并與土地出讓價款共同用于生態保護和修復項目,實現區域生態修復投入的反哺;“分宜縣廢棄礦山生態恢復工程概念性方案”采取生態遺產與文化遺產相結合的方式,該項目結合地方政府編制的國土空間規劃,秉承“誰破壞、誰修復”“誰修復、誰受益”“因地制宜”“六宜”等原則,以市場化推進的方式開展分宜縣廢棄礦山生態恢復。根據廢棄礦山的礦產種類、現狀情況、區位條件和區域發展規劃,采用特色生態景觀打造、土地復墾及再利用、礦區污染治理、礦區植被恢復治理等多維度措施,整體開展分宜縣礦山生態恢復工作,促進人與遺產的互動與活動。
1.2 國外礦山EOD生態修復應用
“英格蘭康沃爾郡伊甸園”,是一個處于荒廢的礦山上的世界級的自然溫室,旨在將“人與植被共生共融”和“植被是人們至關重要的同伴”的概念結合起來,營造出一個具備多重功能的環境,其中“生物群落區”將不同的植被景觀結合起來,帶來了100萬余名游客,在這里,他們可以沉浸于自然的美景,也能夠參與到當地的科學研究和觀光活動之中;“羅馬尼亞鹽礦主題公園”則將古老的礦洞作為景觀廊道,以其獨具魅力的巖溶洞穴、壯觀的鐘乳石、令人驚嘆的鹽礦運輸通道為亮點,打造充滿活力的主題公園;“紐約斯塔滕島清泉公園”規劃打造紐約都市區最大的公共城市公園,整個規劃基于生態全過程進行設計,在廣域尺度上為環境恢復和再生提供了依據與整體框架,如此既能恢復生態系統的健康和生物多樣性,也能體現21世紀人類的精神和想象力;加拿大北部弗林弗倫礦區通過開展地下花園試驗,緩解了當地由于氣候寒冷使水果和玫瑰產量受限的問題;蘇聯烏克蘭農業研究所利用廢棄煤礦建設了地下蔬菜種植基地,不僅提高了蔬菜產量和營養價值,還節約了大量建設成本。
二、EOD+文旅模式淺析
1.土地流轉模式:這種模式主要是通過工程措施將存量采礦用地修復為具有利用價值的耕地、園地、林地等用地類型,重新釋放土地經濟價值。
2.綜合利用模式:通過將廢土石料納入縣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將其進行有效地綜合利用,將其用于工業生產、農業、旅游等市場之中,從而為當地的生態修復提供穩定的現金流,實現礦山修復的可持續發展。
3.產業引入模式:生態修復+旅游指在符合上位規劃、政策和以現狀自然環境為基礎的前提下,礦山修復后的土地可用于發展旅游產業,選取部分土地用以建設觀光臺、棧道等非永久性設施。而通過達到一定的規模和期望的生態修復目標,生態保護修復主體便可以依據法律獲得自然資源的使用權,并可以進行旅游業等相關產業的開發,如“品牌引領”型“兩山”轉化模式和“生態保護+生態農業”的EOD模式實現生態品牌的提質增效。(作者:李佼洋)